12月2日,省社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刘述祥带队,省社监事会副主任彭刚、监察审计处处长陈雅红、综合业务处处长刘昌德等一行5人,赴富顺县检查“富顺县2万亩九叶青花椒基地改扩建”项目,市供销社副主任李召勇及市社有关科室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检查。
检查组通过看基地、访群众、听汇报、查资料等方式,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。在检查交换意见座谈会上,检查组对“富顺县2万亩九叶青花椒基地改扩建”项目工作给与充分肯定,予以高度评价。检查组认为:实施单位严格对照实施计划,高标准全面完成项目各项任务,项目管理规范,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“三专”要求,账务处理规范,文档资料齐备,群众反映良好,经济社会效益明显,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。
刘述祥组长指出:“富顺县2万亩九叶青花椒基地改扩建”项目是近年来供销社部门项目实施的典范,项目建设质量高、示范带动作用强、群众评价好。希望市、县供销社认真总结,加以推广,同时高度重视项目后期管理工作,让项目发挥更大作用。刘组长最后对富顺县供销社下一步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,希望富顺县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决定精神,加大企业培育和发展力度,以项目建设为抓手,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,确保已经确定的第二期综合改革目标全面完成。